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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2章 京城初见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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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2章 京城初见

伙计呆滞住, 手里的书册差点掉到地上。

“姑娘,你是在打听我吗?”

在听到李夏延声音的那一刻,应止玥步子微顿, 脑海里瞬间闪过几个念头, 在杀掉这位坏事的李小姐和把她沉到泔水桶的选项里犹豫了一下, 这才半转过身,浅浅行了个礼。

“是啊。”应止玥像是完全没察觉到李夏延的眼神, 轻柔地回道。

虽然应止玥脸上做了调整,但是李夏延毕竟是很有阅历的京城小姐, 看人容貌之外,亦是会分辨身形、识别口音,而只要把眼前这个平平无奇的少女和印象中的大小姐一对照,某个答案已经呼之欲出。

李夏延徐徐呼出一口气, “你果然是应……”

应止玥和柔的声音, 温婉地打断了她:“我倾慕李小姐已久。”

李夏延:“……”

应止玥像是没看出对方那副被雷劈过的神色, 细声细气道:“听闻李小姐夜奔代城, 我不胜欢欣,匆匆赶至,终有幸能得见小姐一面。”

李夏延旁边的小冬也吓了一跳,像是突然回忆起什么惨痛的画面,结结巴巴道:“你、你喜欢我们家小姐?”

这下不用李夏延说话, 后面的伙计都听不下去了,他噗嗤一下笑出来,“姑娘, 你这也太能开玩笑了, 李小姐也是个姑娘!”

“难道不能倾慕同性的人吗?”应止玥微挑了眉,转而看向伙计, “可是前两日我入住时,记得你也对陆家的三公子 极为推崇,说他惊才风逸,剑态箫心,是个不世之材。”

伙计睁大眼睛,都快磕巴了:“你这是狡辩,那怎么能一样!”

应止玥:“怎么就不一样了呢?”

她对着李夏延盈盈一拜,明明是蜡黄疲惫的一张脸,可因着动作袅娜,也显出别样的韵味:“方始八岁,李小姐已能诵读百篇文章,有过目不忘之能。及至年纪方十,已能挥毫绘画,意态飘逸,丹青无匹。踏入学堂后,更是妙语连珠,有纵横捭阖之能,辩得大儒哑口无言。”

堂内无风,因此她的声音虽小,每一个吐字都格外清晰,“寻常男儿拍马也赶不上的英才,我如何能不倾慕呢?”

李夏延眯着眼,只盯着眼前纤细平静的姑娘,目光能把她烧出个窟窿。

李夏延不喜欢这个人,不喜欢衣着白裙的柔弱小姐,不喜欢吟诗诵月的娇怯姑娘,更不喜欢对方安静温和的姿态。

一如李夏延不喜欢应止玥。

可是在这个边角的破落城镇,李夏延忽然想起若干年前和应止玥的初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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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值春日,李二小姐为了快要成婚的表妹去山上的寺庙祈福,这些繁文缛节本来就够她头疼的,偏偏她家人还逼迫她去和山中清修的应家大小姐问好。

李夏延被厚重的裙袍缠得束手束脚的,一边跟身边的侍女抱怨,说她多厌烦这些王孙公子在诗会上的附庸风雅。好比说,上次的诗会主题是为有着“郊狼为”称号的西域大将军写颂词,一位公子便摇头晃脑地吟诵:“郊狼为妻产稚子,子子孙孙无穷尽。”大家纷纷哔哔赖赖,说这词写得好,写得妙,写得蟾蜍醒了也要呱呱叫。

而这场春日宴的发起者正是李夏延的六弟,简称李六。

李六本还搂着侍妾昏昏欲睡,听到此诗猛地惊醒,高呼:“妙哉!六耶!”

二月二十二日,巳时二刻二盏茶,李六发表重要讲话,大家洗耳恭听,旁边的书童写得一手好小篆,运笔如飞,连平仄的声调都记录到位。

在万众瞩目下,李六咳了咳嗓子,深沉道:“这西域果然与我中原的风土人情不同,狼比人多也就罢了,居然是雄性为母狼产子,还不畏肛处剧痛,要子子孙孙无穷尽。狼族英雄,果然值得我们人类敬佩啊!”

在场听众目瞪口呆,池塘里的蟾蜍呕出来一股酸水,李夏延丢脸至极,只想自戳双目。

李夏延还没抱怨完,就听到一阵浅浅的笑声,音色是好听的,像是此时身旁随风摇曳的铃兰,淡白与翠绿交叠成花圃小径。

应止玥手里拿着本书简,两三朵淡粉的花飘落在书页上,反衬得她指尖雪白细腻,几欲透明的脆弱感。身旁的侍女个子高挑,敛目安静地为她披上外裳。

娇弱、伤春吟秋、生活不能自理,还穿了条白裙子。

这还是第一次,李夏延在生活中遇到完全踩中她雷点的人。

然而应止玥亭亭站起来的时候,李夏延好像被打了什么定身咒语,呆愣愣地站在原地,宛若灵魂出窍。

“你就是李家二小姐吧,伯母刚刚和我说了。”果然是过于病弱的小姐,只是这么几步路,李夏延都要担心树叶婆娑的阴影会把人晃倒,可这位漂亮的大小姐在平静地和她对视了一会儿后,宛宛而笑,“你倒是比你弟弟可爱得多。”

如果李夏延足够了解应止玥,就会知道这不过是不走心的随口一提,笑意中的那点揶揄比风还要浅,轻轻一吹就散了。

可是从前李夏延对应止玥不够了解,这番话如当头棒喝,她骤然回神,脸一下子就红了,结结巴巴地开骂起来。

“首先,我不喜欢女人。我不是李六那个蠢货,你夸我也没用。”

“其次,我不喜欢女人。我可是喜欢郎君的,从来不搞磨镜那一套,我只能说你找错人了。”

“第三,我不喜欢女人。你以为你生得很美吗?好、好吧,就算你确实生得不丑,我也不喜欢长得漂亮的病弱小姐。”

“最后,我不喜欢女人……你、你、你在对我做什么?!”

话还没说完,最后气势磅礴的总结陈词骤然变了调,像是一只被掐住脖子的幼虎,应止玥从她鬓边擡了手,示意有柳絮粘到了她的鬓角上。

李夏延大脑宕机,无法回应,把凉茶放在她侧脸上便可以瞬间沸腾。

她无法理解对方为什么可以这么平静,可杏花疏影之下,应止玥只是简单点下头,温婉含笑:“李二小姐不必客气。”

从此,李夏延坚定地走上了和应家大小姐做对的道路,只是应止玥压根没发现。

或者说,还没来得及发现,应止玥就被冒乐掉了包,成了一只孤魂野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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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什么事情啊,这么热闹?”一道脆生生的声音,蓦然打断了原本微有些僵凝的气氛。

嗓音本身是美的,却因为主人性格的原因变得有点一惊一乍,“李二小姐,这么巧?”

李夏延猝不及防地转过头去,只是还不等她做出反应,后面的伙计已经像是被烧着了屁股的鸡,“刺溜”一声蹿了出去,“应大小姐,您是什么时候来的?也不告诉小的一声,这大太阳的天气,您可别中暑了,小的这就去给您准备凉茶和果子。隔壁铺子的碎玉雪琼汁很是爽口解热,您要不要尝一尝?”

李夏延嘴巴张了张,话音兜了个转才冒出来,“应止玥?”

“是啊,我和明哥哥……咳,我是说明公子来代城有一点私事。”雪肤花貌的美人拍了拍身边的道士,“没想到遇到了李小姐,这下可好,我也有伴了。”

明河青一身宽松的青色道袍,佩戴着桃木剑和符箓,敛目行礼:“见过李小姐。”

李夏延还了个礼,“明公子客气了。”

因着京城第一美人的出现,客如云来,李夏延揪着身边的小冬,四处望了好久,也没有找到那个蜡黄肤色、耷拉着眉毛的姑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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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位雪肤花貌的美人,就是将应止玥夺舍了的冒乐。

冒乐心烦气躁,勉强应付完明河青后,缩到柔软的衾被里,开始在脑海里呼叫系统。

【宿主,怎么了?】

冒乐:“我现在已经到代城了,下一步应该怎么做?”

由俭入奢易,冒乐已经习惯了应家大小姐的拔步床,现在睡在这个小城镇的客栈里,只觉得浑身都刺挠。

越想越不爽,冒乐嘟囔道:“我才醒过来几天啊,就又要出来做任务。你不是‘好嫁风’系统吗?哪家高门贵妇、小姐是天天往外边的城镇跑的,也不嫌丢人。”

说起这个冒乐就来气,她好不容易穿越进小说里,成为了里面貌美有钱的大小姐,美好的穿越生活才刚刚开始。结果没想到,原主应止玥竟然还没死!

这压根就不科学!依照冒乐来看,既然她穿越到了这个小说里,那就说明她才是真正的女主,不然“好嫁风”系统怎么会绑定她做宿主?宿主宿主,当然是只有小说主角才有的待遇。至于应止玥,那不过就是为她准备的皮囊,她这个真正的主角过来,自然就该退位让贤,在那里死皮赖脸不走算怎么回事呢?

真晦气。冒乐不爽地呼出一口气。

而且,虽然她对《活着好累,要不死了算了》的人设感觉很不爽,很多情节都是匆匆略过,也含糊记得应止玥的性格有点毛病。说好听点叫看淡生死,说难听点就是个疯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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