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十七章(2 / 2)
高寄萍想了想,说道:“我会算账,会交际,会经营妓院和赌场。我自小是个孤儿,什么脏的臭的,我都经历过,公子若是想要我做这种事,我也做得来。我……我还可以把我知道的有关天公子的事,通通告诉公子,好给公子做个参考。毕竟公子今日拿走的都是天公子的东西,以天公子那睚眦必报的性格,他一定会来找公子,讨回这些东西的。”
王怜花笑道:“这听起来倒是不错。那你先跟我说说,这位天公子的事吧。”走到洪大福身边,擡脚向他胸口踢去,然后收回了脚,道:“你适才跟洪大福提到庄幼薇和乔丽潘,你们四人是怎么认识的?”
王怜花用脚去踢洪大福的胸口之时,高寄萍的目光也跟着王怜花的脚,落在洪大福的胸口上,待王怜花收回了脚,她也立刻移开目光,轻轻地叹了口气,说道:“这要从好多年前说起。我自幼父母双亡,七岁的时候,遇见了天公子的仆人,他见我长得挺美,就把我送到天公子身边,做他的女奴。
乔丽潘比我还惨,她是被一伙儿沙寇养大,连亲生父母是谁都不知道。我听她说过,有一日,那一伙沙寇追一帮商人,一路追进沙漠,到中午时候,他们去河边休息,就见一个大肚子女人晕倒在芦苇丛中。这些沙寇从不杀女人,见到这个女人,便把她带回了营地。
当天晚上,这个女人生下了一个孩子,就是乔丽潘,她自己却难产死了。沙寇们将乔丽潘养大,在乔丽潘十二三岁的时候,他们得罪了天公子,天公子将他们通通杀了,又见乔丽潘长得很美,就把她带了回去。我和乔丽潘同是天公子的女仆,时不时就能碰面,自然认识彼此。
庄幼薇就是和洪大福私奔的庄三姑娘,她人长得很美,性格也很温柔,就是眼光不好,竟然看上了洪大福这样一个畜生。天公子有一座很大的山庄,他喜欢将一些有名的人关进山庄里,这些人可以在山庄里尽情玩乐,但不能离开山庄,除非他们将自己最珍视、最心爱之物,交给天公子。”
王怜花听到“最珍视、最心爱之物”这八个字,登时想起贾珂,脸上闪过温柔之色,然后哈哈一笑,说道:“这个要求,真是可笑之极!倘若那真是一个人最珍视、最心爱之物,他又怎么可能交给别人?纵使从前算是他最珍视、最心爱之物,在他决定交出来的那一刻,也就不能算是了。这位天公子拿到一堆别人不要的破铜烂铁,却以为自己得了多大的便宜,他还真是天真烂漫!”
高寄萍却道:“就算那不是那人最珍视、最心爱之物,是他第二珍视、第二心爱之物,交给别人,也足以令他肝肠寸断了。天公子就是喜欢看别人踌躇、犹豫、痛苦、迷茫的样子,至于他们交出来的是什么,天公子其实并不在意。”
王怜花微笑摇头,心道:“他也太心慈手软了。既然他们用自己最珍视、最心爱之物,换取自己的自由,可见在他们心中,他们自己的自由,才是他们真正最珍视、最心爱之物。换成是我,等他们离开山庄,只道自己已经逃出生天,喜不自胜的时候,我再将他们一一抓住,然后把他们关进某个地方。毕竟他们已经把自己最珍视、最心爱之物——也就是自由,送给我了嘛!”
高寄萍道:“我和乔丽潘都是这座山庄里的女人……不,是婊子,男人可以随便玩我们。我也不知天公子为何会看上洪大福和庄幼薇,也许是因为他俩十分恩爱吧。他俩在山庄里住了六七年,洪大福从没像其他男人一样,在别的女人房里留宿。后来有一天,庄幼薇自愿留在山庄,成为天公子的女奴,天公子得到洪大福最心爱的人,便让洪大福离开了。
洪大福离开山庄以后,却没有回到家乡,他和庄幼薇一样,做了天公子的仆人。过了大半年,洪大福离为天公子办成了一件事,天公子很是高兴,于是向他许诺,他可以向自己要一个人,什么人都可以。
我原以为洪大福一定会向天公子要庄幼薇,谁知他要的却是乔丽潘。天公子似乎早已料到这件事,半点儿也不意外,当下哈哈一笑,便将乔丽潘送给了洪大福。公子,这几年来,洪大福一直在为天公子做事,但乔丽潘几乎从没管过这些事。”
王怜花微微一笑,问道:“你说:“乔丽潘几乎从没管过这些事”,莫不是担心我会去找她麻烦?”
高寄萍脸上一红,点了点头,说道:“我从前那些朋友,都已经过世了,乔丽潘是我唯一的朋友。她和我不一样,我不知道我的父母是谁,和天公子也没什么仇怨,她的养父母都是死在了天公子手上,她因为这件事,一直对天公子怀恨在心。
但她也知道,她远不是天公子的对手,她要去找天公子报仇,就是以卵击石,所以她什么也不敢做,唯一能做的,就是和天公子划清界限。洪家所有家产都在这里,乔丽潘一来没有积蓄,二来对天公子的了解少得可怜,公子便是找她,也问不出个所以然来,还请公子饶过她吧。”
王怜花微笑道:“她若真如你所说,什么也不知道,只要她不来和我争这洪家的家产,我自然不会为难她。”顿了一顿,又道:“你说天公子知道我拿走他的东西以后,迟早会来找我算账。我这人向来喜欢先下手为强,你知不知道,他现在在哪里?”
高寄萍摇了摇头,说道:“我不过是他的女奴,他想要去哪里,怎会让我知道?不过我知道那座山庄的大概位置,公子若是想去那座山庄,我倒可以领公子过去。”
王怜花点点头,笑道:“那再好也没有了。既然他经营这座山庄,经营了这么久,想来他在山庄内外,一定留下了不少线索。”然后看向屋门,问道:“洪大福既是你的同伙,他收藏的珍宝,都放在哪里,你应该一清二楚吧!”
高寄萍点了点头,笑道:“这个自然!其实他收藏的珍宝,大多是他给天公子搜集珍宝之时,偷偷眛下的东西。这些珍宝,有些收藏在洪府的地下室里,有些收藏在洪雁塔里。我一个个领公子去看便是。”
她将洪大福扔到床下,当先引路,两人走进洪大福的书房,只见地下铺着几块厚厚的波斯地毯,墙上摆着满满的书籍,这些书籍的纸页极新,似乎买来以后,就没被人翻开过。
高寄萍掀开地毯,地毯寄萍握住把手,用力一拽,铁板掀开,
高寄萍将洞中的铜灯点着,只见洞中放着金银、珍珠、宝石、琥珀、翡翠、美玉,水晶,珠光宝气,耀眼生花。王怜花走进地洞,在珠宝中挑挑拣拣,忽然眼前粉光一闪,王怜花定睛一看,就见一块粉色钻石,放在几块玉石之间。
王怜花心中一喜,拿起粉色钻石,凑到眼前,仔细打量。这块钻石约有中指指甲盖大小,在灯光下晶莹闪烁,好似一颗粉色星辰。
贾珂找来做订婚戒指的那六块粉色钻石,已是极为难得的珍品,这块粉色钻石,比订婚戒指上那六颗粉色钻石要大出许多,便是将这块粉色钻石一分为二,每一块也比订婚戒指上的粉色钻石大上一圈。
王怜花瞧着钻石,微微一笑,心想:“等我研究一下,怎么雕琢钻石,就亲手做一对戒指送给贾珂。”便将钻石放进怀里。
他离开地洞,走到书桌旁坐下,点亮油灯,将那块粉色钻石放在桌上,然后借着灯光,仔细打量钻石。突然之间,眼角瞥见桌腿上有亮光闪烁,于是俯下身去,伸手去找亮光,触手之处,一片坚硬冰冷。原来桌腿上有一个隔板,板上竖着放了一柄匕首。
这柄匕首不过一尺二寸,刀鞘上镶了两颗绿宝石,匕首极重,和寻常的长刀长剑的分量竟无分别,王怜花握着匕首,登时想起贾珂那柄匕首来。
他握住剑柄,拔了出来,便觉一股寒气扑面而来,刀身黑黝黝的,一点儿光彩也没有,和贾珂那柄匕首一模一样。于是顺手砍向桌子,匕首砍入桌子,没有半点阻碍,便好似在砍豆腐。
王怜花面露微笑,心道:“没想到洪大福手上竟有如此利器!这样一来,贾珂手上有一柄匕首,我手上也有一柄匕首,这两柄匕首,也可以做我俩的定情信物嘛!”便将匕首放入靴中。
他拔出匕首、砍向书桌、放入靴中这几件事,皆是无声无息就做完了,高寄萍为了避嫌,一直站在书房门口,竟没有察觉,他得了这样一柄神兵利器。
王怜花得了粉色钻石和匕首,其他宝物他半点儿不放在眼里。当下将钻石放入怀中,然后站起身来,说道:“洪府的藏宝库看完了,咱们再去洪雁塔看看吧。”
高寄萍略一迟疑,问道:“柴公子,洪大福的尸身,咱们应该怎么处理?”
王怜花笑道:“这个容易!”回到卧室,拿起毛笔,挥笔在墙上写下“杀人者乃柴玉关!”这七个大字,字字龙飞凤舞,墨汁渗入墙壁。然后从怀中拿出一张面具,戴在脸上,说道:“前面带路。”
高寄萍向王怜花瞧了一眼,就见他面白如玉,眉目下垂,鼻如鹰钩,嘴唇肥厚,嘴角两边,各有一点黑痣,眉心处一道伤疤。柴玉关喜好赌博,喜好美女,快活林最不缺这些,高寄萍是快活林的老板,自然见过柴玉关,这时她一眼便认出,这正是柴玉关的容貌。
高寄萍心道:“洪大福家的东西他还没有搬走,就在墙上写下这一行字,生怕别人不知道,洪大福已经死了似的。若是官府知道,洪大福已经被人杀死,并且杀人者就是柴玉关,那他手里那张字据,哪还能生效啊!难道从一开始,他的目的就不是洪大福的家产,而是要让大家认为,洪大福死在了柴玉关的手里?他这是要做什么,挑拨天公子和柴玉关的关系吗?”
她一面寻思,一面不动声色的点了点头,从怀中取出一块淡黄丝帕,蒙在脸上。又是当先引路,两人来到洪雁塔
王怜花是傍晚时分去的洪府,这时来到洪雁塔下,天色已黑,塔上灯火通明,热闹非凡。
两人上到二楼,楼梯正对着赌场大门,走进大厅,高寄萍和赌场的人说了几句话,然后领着王怜花穿过大堂,找到一间小屋。
这间小屋十分偏僻,周围一个人也没有,他二人走进小屋,来到对面的屋门前面。
这扇门紧紧闭着,高寄萍伸出了手,却没有开门,而是掀开旁边的帷幕。
帷幕后面,是一面一人高的镜子,镜子紧贴墙壁。
作者有话要说:越美丽的女人,越会骗人!——y殷素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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