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四十六章 梁少棠往事1(2 / 2)
这样的状况持续了小半年,之后,发生了一件大事。
大混混打不过小混混,偷了小混混的货,使用过量,死了。
破烂街区的破烂公寓里,就只剩下他和小混混两个人。
不知从什么时候起,他开始叫小混混‘城哥’,并且越来越爱跟在城哥后头,因为在他心目中,城哥比梁维庸靠谱一万倍。
即便那会儿的城哥,其实还不满十三岁。
城哥一开始对他并不好,没少欺负他。
当然也不奇怪,城哥过着刀口舔血的日子,怎么看得起娇生惯养的他?
他也的确是娇生惯养长大没错,可他不傻,他知道要依靠城哥才能活下来,便再不敢无理取闹。
如今回想起来,那三年的时光,其实是他短短十几年人生中最忐忑的日子,也是最刺激的日子。
14街区是贫困穷苦的墨西哥人聚集区,那里的街头少年和普通少年大为不同,包括城哥在内,他们都拥有远超年龄的老练成熟和精明机警,而且非常粗俗野蛮。
那些种种迫使他学会一样又一样生存技巧,于是他跟在城哥身后,干了一件又一件坏事,成了梁家人永远无法想象的坏小子。
那三年,他既不是先天不足的少爷,也不是无法见光的孽种,他只是他,偶尔会拖城哥后腿的街头少年。
离开14街区后,他不太联系城哥,因为城哥太拽,不屑跟他‘娘们唧唧’的联络感情。
所以每隔上一年半载,他都会想尽一切办法,去14街区住上十天半个月。
因为城哥对他,就是男人对男人,哥们对哥们,你行就行,不行就他妈给老子改,仅此而已。
只有在城哥那,他才觉得他是他。
当然了,他也一直在想办法,让城哥脱离刀口舔血的日子。
城哥并不想脱离那种生活,好在城哥不喜欢洛城,因为洛城有和胜帮。
于是在两年前,他软硬兼施磨了城哥许久,城哥终于同意去广州看看,如果合适就再不回来。
其实肯定合适。
内陆正值改革开放,广州机会多多,况且城哥在燕京住过八年,这些年也会偶尔回国看一下,相对来说不陌生。
而他,他会想办法去广州读书,带上这些年存下的所有身家,跟城哥一起,利用梁家的关系网,在广州开辟出一片新的天地。
一个金盆洗手的黑道混混,一个无法见光的梁家孽种,一起闯**天下,岂不快哉?
可惜,妈妈不同意他的计划,还以不放心为由,坚持要去内陆看看。
结果,妈妈下了飞机突然说不舒服,接着就偷偷转程去了临都。
他当时就知道妈妈是为谁而去,他当然不甘心。
他倒要看看,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,害他十几年无法见光,害他父母面和心不和,害他全家人战战兢兢!
却不想......
人是见到了,却被人家师妹一脚踢进湖里,小命都险些交代进去。
关键是,他和城哥的计划彻底泡汤。
随后不久,城哥回到洛城,他则是躺了大半年才能出去玩,此后常住禾州,三天两头往医院跑,出去找个乐子都得先吃几片药才行。
然后,就是现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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