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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章 打架找外援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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木锦程真的带着小四去了一家酒楼,还让他和自己坐在一起,小四很不习惯,坐在板凳上,浑身都不自在。

小四看一眼四周那些指指点点的人,忍不住说:“小姐,你在这里吃,我去车上等着吧,我吃两个馒头就行。”

“就在这里吃。”木锦程拿起茶壶,给自己倒了一杯茶,然后又给小四倒了一杯,撩撩眼皮说:“我刚点了那么多菜,自己一个人怎么能吃的完。”

小四看到木锦程再给他倒茶,连忙说:“小姐,这不合适……”

“有什么不合适的,让你吃你就吃,我有钱结账,他们还能不卖给我怎么的。”

“我是说你给我倒茶,和你在一个桌子上吃饭……”

“在我这没有那么多规矩,小四,我在这里没有亲人,没有家人。大家能有缘聚在一起,我并没有把你们看的低人一等。在我眼里,我们都是平等的,所以,你别那么纠结,我让你吃,你就吃好了。”

木锦程的一席话,说的小四几乎要热泪盈眶。

他从被卖了当下人之后,就把自己没有当人看,他在主人的面前,就是一条狗,活的没有尊严。

但是木锦程和以前的主子都不一样。

虽然刚开始她那一席严厉的话,让人以为她很不好相处,但这三个月来,他们六个一同被买来的下人,都觉得她是他们遇到最好的主子。

能够遇到木锦程这样的主子,是他们的的幸运!

相比小四心中的感动,对木锦程这一翻言论不满的,也大有人在。

木锦程说话的声音不大,是正常的音调,但距离她的近的人,能清楚的听到。

“真是胡说八道,下人就是下人,永远是贱民,你居然和下人说和他们是一家人,是平等的,是不是骨子里,也是一个贱民!”

邻桌的连巧巧拔高音调,语气里充满鄙夷,“还让贱民上桌和自己一起吃饭,真是让人恶心。”

连巧巧是‘同惠’衣铺老板的女儿,和木锦程算得上是同行。

俗话说得好,同行是冤家,而木锦程这个冤家,一开张就弄出这么大的阵仗,名气一下在整个京城都打响,这让连巧巧从心里嫉妒又记恨。

小四的脸色一变,马上站起来,想要离开桌子,木锦程一把按住他,自己站了起来,目光清冷的看向连巧巧:“这位小姐,你在说谁?”

“我自然是在说你,自甘堕-落,和贱民一起吃饭,看来,你也是一个没有教养的乡野女子罢了。”

连巧巧对木锦程是从心眼里看不起。

木锦程人长得又瘦又小,十四岁的人,看起来跟十一二岁差不多。

模样又只能算的上有些清秀,根本称不上好看这一个词。

平平无奇的五官,除了会些歪门邪道,哪里配让她看在眼里!

居然还能和靖王爷与小侯爷扯上关系,她凭什么!

木锦程对她的话,只是浅浅一笑,让小四老实的坐在桌子上,哪都别去。

她自己站起来,走到连巧巧身边,“那依小姐的意思,想要当个大家闺秀,该怎么做?”

“大家闺秀,不是该看才艺吗?琴棋书画,诗词歌赋?不知道这位小姐,你会多少?另外,别用这种高人一等的目光来看我,在我的眼里,你还没有我家的下人看起来顺眼。”

木锦程自知,在古代这种社会,不能谈那种关于人人平等的话语,会被人当成疯子。

这毕竟不是她熟悉的法治社会,在这里,有人生来就高高在上,而有些人,生下来就低贱如尘埃。

这样传承不知道多少年的封建制度,哪是她一个小女子可以去相抗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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