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5章 工作使我忘掉美男(1 / 2)
我一路心情复杂地走回了工作室,一进办公室,我就哀嚎着甩开了两只高跟鞋,光着脚坐在椅子上,嘴里一个劲地喊着累死了累死了。
我是真的要累死了,走回来的这段距离说近不近,说远不远,但我脚踩高跟鞋,走这一路可就没那么舒坦了,两只脚丫子就跟要废掉了似的。
金美玉坐在办工作前,正忙着呢,听见我的哀嚎,便从电脑前抬起眼睛瞄了我一眼,然后问我:“怎么了?一进屋就大呼小叫的,今天不是周末吗,你怎么跑工作室来了,还穿的这么美,这么仙?”
“别提了,说来话长。不过我现在真的是要撑死了,美玉,你有管消化不良的药吗?”我像一滩烂泥似的瘫在椅子上,有气无力地问道。
“吃什么好吃的了,把你肚子吃的跟怀了孕似的。”金美玉一边说着,一边从抽屉里拿出一盒胃药来,对着我一抛,就扔了过来。
我接着,迫不及待地打开药盒,将几片药含在嘴里,然后看着又专心忙着工作的金美玉,喃喃地说:“美玉,我想,我可能喜欢上邵奕然了……”
我话音未落,就看见金美玉的眼睛突然瞪得老大,然后立马从电脑屏幕上移到了我的脸上,盯着我看了半天,才喃喃地说:“姐姐,你别逗我了行吗?”
“谁逗你了!我说真的啊!”我说着,就两只手不停地揉着脑袋,烦躁地说:“我现在看见他那张脸就脸红心跳的,我也不想这样啊,可我控制不住怎么办!”
或许是金美玉看见我现在的状态,真的觉得有些不妙了吧,她放下手里的工作,给我倒了杯水放在我的桌上,让后双手环胸地靠在桌边,侧头盯着我看了半天,还有有些不敢相信的问,“你确定,你是真喜欢上他了?”
“我不知道!”我把双手从脑袋上拿下来,一脸疲惫地看着她说,“但我最近总是因为他心烦意乱的,凭我当年的经验,我想我可能是喜欢上他了……”
“但是你们两个马上就要结婚了,而且还是形婚,两年后不管你怎么想,都是要离婚的,你知不知道!这点你比谁都清楚,你为什么还要对他投入感情呢?”金美玉双手环胸,皱着眉头说道。
“我知道!可是我控制不住!”我看着金美玉,有些痛苦地说,“我要是能控制我的感情,我就不这么烦恼了!”
想着,我一把拉住了金美玉的手,问她:“美玉,你说是不是最近我们接触的次数太多了,所以我产生了幻觉了,觉得我好像是喜欢上他了,其实不是!”
“也有可能。”金美玉点点头说道,“毕竟你这个离婚的女人正处在空虚寂寞冷的状态,一个男人就这么强硬的走进了你的生活,所以你难免对他有点另眼相看,这也说不准。”
“这就是了!”听到金美玉的话,我立马肯定地点了点头,“一定是这样!最近跟他接触的太多了,所以就联想了很多,最近我还是跟他多保持下距离,冷静一下的好。”
说着,我就用手一拍桌子,豪爽地对金美玉说道:“美玉,你还有什么工作,尽管统统拿来!我这么热爱工作的人,一定是最近闲出屁来了,所以才会想那么多。”
“你真的要工作?”金美玉有些不确定地问我,“你下个月就要结婚了,别管真假,样子总是一定要做足的,所以你肯定还有很多事需要忙。一旦接了工作,可能就要没日没夜的设计稿子,修改稿子了。”
“真的真的。”我对着金美玉一个劲儿的点头,“放心吧,婚礼应该用不着我准备什么,而且这段时间我也不打算见邵奕然了,我要超脱自然,我要六根清净,我要努力工作赚钱养我自己!”
看我情绪这么高涨,金美玉想了想,就从她办公桌上拿了个文案递给我,说:“这个你看看吧,他家比较挑剔,我们之前设计了几个图稿,都被他家否定了。”
“好嘞!就交给我吧!”我笑着从金美玉的手中接过了那个文案,打开了之后,一眼就看见了文案上写着对方公司的名字:博海集团。
“博海集团?”看着这四个字,我心里咯噔一下,这个集团名字有些耳熟啊,在哪听过来着……
“你也很惊讶吧!”金美玉看着我的反应,以为是我看到了大公司的名字震惊了呢,“我一开始也没想到,但对方也是听说了我们曾经跟寰宇集团和向阳集团都有合作过,而且作品对方都很满意,所以他们算是慕名而来。”
“但我们设计了几个方案都不行,所以就搁置了。”金美玉有些头疼地说道,“如果你能把他家拿下来,我结婚我给你包个大红包!”
“我试试吧。”我一边看着文案,一边对金美玉点点头,这么有挑战性的工作,我立马就燃起了斗志!
我就说嘛,工作使我快乐!工作能是我忘记烦恼!
当我看完了文案上的要求,我终于反应过来,我到底是在哪听说过博海集团了!
就是邵奕然第一次带着我去见他爷爷的时候, 他爷爷给他物色的结婚对象就是博海集团的千金,听说千金还对邵奕然一往情深的,可邵奕然偏偏就是不娶她!
哎呦我去!生活要不要这么戏剧性啊!
这要是让博海集团的千金知道他们的设计图是邵奕然“未婚妻”给设计的,估计我就算是设计一百稿,对方也不会给通过的!
想着,我就冷汗直流,用眼睛瞟了瞟金美玉,心想美玉啊,你给我的这块骨头,挺难啃啊!
但不管怎么说,既然我答应了金美玉,我就一定努力要做好这个设计。
说来也奇怪,人的注意一旦集中起来,很多事就会被抛到脑后,我看了金美玉他们之前设计的图案,虽然不能说有多完美,但也已经很不错了,而且就我看来,也都很符合对方文案上的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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