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23章 白捡的儿子(2 / 2)
毕竟,他能填饱肚子,就已经是奢望了。
李大千粗糙的大手在他头上摸了摸。
“放心吧,给我当儿子,委屈不了一点儿!不信你问大师。”
田承佑看向林知知,林知知脸上带着明显的笑意。
“对。”
李大千这人是粗中带细。
林知知看了看两人的面相,还真有那么点缘分。
李大千又问了一句。
“怎么样,愿不愿意?”
田承佑不再犹豫,立马道。
“我愿意!”
李大千哈哈笑起来。
“行,我叫李大千,木子李,大小的大,个十百千的千,你叫田承佑是吧?回去我带你改姓,跟我姓,跟你妈妈姓,都随你。”
他拍了拍田承佑的脑袋。
“不过,现在应该叫我什么了?”
田承佑看看林知知,又看看陈妙珠,看到她们都是赞同的神色,田承佑小声的道。
“爸。”
李大千爽朗的应了下来。
“哎,乖儿子!啧,这么好的事儿,得庆祝庆祝,知知,我们去吃饭怎么样?我请客。”
他说着,又低头搜索手机。
“也不知道这儿有没有什么好一点的饭店,不过,先上车吧。”
他说着,替两人打开了车门。
田承佑还有点紧张,特别是他现在浑身脏兮兮的,看着干净敞亮的车,连脚都不知道往哪儿放。
李大千却已经非常利落的将他抱起来,放进了后车座,还顺便给他系上了安全带。
他现在心情可是美得很,来一趟就捡个儿子,其他时候哪儿还会有这么好的事儿?
林知知也坐了上去。
混沌说的是晚上,她白天也没什么事情。
车门还没关上,跟过来凑热闹的村里人,就有人问了一句。
“小强,你这是去哪儿?这是谁啊?”
众人到底是好奇的。
而且,田承佑从小就是个小苦瓜,也没听说有什么厉害亲戚,真有的话,也不至于受这么多年的委屈。
可是车里这两个人,看起来都不是普通人。
田承佑对他们没什么恶意,毕竟这里大多数人,都偷偷给他过吃的,但是也不知道怎么说。
他抬头看了看李大千。
李大千低声问他。
“他们对你怎么样?”
田承佑如实说了。
李大千点点头,他嗓门粗,大声道。
“当然是回去京都,给我当儿子去,我没儿子,他爹不是个人,我爷俩以后就是父子了。”
他从后面的一个公文包里,拿出来两沓钱,少说也有个几万块。
跟个财神爷似的,这个给几张,那个给一叠。
“谢谢大家以前对承佑的照顾,这是一点儿小心意,以后我们承佑就不回来了,这个就当谢礼了。”
一群人石化的被他塞了一人小千。
连一旁的小孩儿都没放过。
妥妥跟个有钱大暴发户一般。
然后拍了拍手,潇洒的道。
“各位,再见。”
众人木木的挥了挥手,惊呆了的模样看着他离开。
李大千快速的关门,起步,一气呵成,在其他人的目光下,扬长而去。
等他走了,这十几个人才反应过来。
低头看着手上的钱。
“这,这是假的吧?”
稍微年轻一点的小伙儿,拿着手里的钱目瞪口呆。
“谁会把真钱这么给,我给卫生纸都没这么大方!”
“不是,这是真钱!”
“真的假的!”
众人赶忙拿起来钱,对着太阳看起来,最后得出来结论。
真的是真的!
一时间全都哑口无言了。
好一会儿,才有人颤颤巍巍的道。
“这,小强这是走大运了啊…”
一看也不是什么人贩子或者骗子。
人贩子和骗子哪儿会给这么多钱?
随手就是快十来万了。
一时间都咽了咽口水。
而这边,回去之后刚和田建设吵了架的田承佑继母,正怒气冲冲的抱着孩子准备回娘家。
从这儿路过的时候,看到一群人,本来没准备搭理,却被叫住了。
“唉,建设媳妇儿!”
田承佑继母停下来,看着他们,勉强扯出来一点笑。
“二婶子,你们在这儿说话呢,我还有事,先走了……”
她还没走几步,又被喊住了。
“我说,建设媳妇,这事就是你不厚道了,小强过继给那么有钱的人了,怎么也不和大家说一句。”
“就是就是,真大方啊,这给大家发了都得有十来万了,十来万啊!”
说话的人羡慕的不行。
这话却让田承佑继母站住了。
“什么有钱人?”
旁边的人努了努嘴。
“喏,人家车还没开出去呢,就那个,刚刚给我们一人发了千把块,我都拿了一千二。”
村里的路颠簸,加上也窄,车上坐着孩子,李大千自然开的不快。
加上这条路能看到村头,所以田承佑继母还是看到了一点影子。
她顿时握紧了手,眼睛也瞪大了,喃喃自语。
“我不知道。”
旁边的人当然明白她不知道,但是谁让她在村里风评差的很,猫嫌狗不待见的,大家自然都乐的看笑话。
还有人笑眯眯的道。
“要我说,还是你大方,这么有钱的,你居然把小强过继过去了,而不是你小儿子,以后我看啊,小强是直接鱼跃龙门喽。”
“哎呀,小强那能一样吗?这孩子可是有爹有妈的,小强没妈又没爹疼。”
众人阴阳怪气的语气让田承佑继母浑身难受。
她再也站不住了,心绪混乱的扯出来一抹难堪的笑。
“我,我娘家还有事,先走了。”
说罢,急匆匆的带着孩子离开了。
丝毫没看其他人看热闹一样的目光。
她离开之后,底下一群人小声嘲讽。
大概就是说她刻薄没有人情味儿,否则的话,田小强那孩子出息了,难不成还能忘了他们?
村里人都觉得田承佑是好孩子。
毕竟,他们偷偷给一碗饭,这孩子都得想办法帮忙干个活,从来不白吃。
比田建设夫妻俩,要好太多了。
↑返回顶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