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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三章 海雾与马甲:乔的双重人生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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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从李玉奴的身体里出来,飞向另一个空间,这个空间我现在已经很熟悉了,因为我知道那里有个人在等我。

我站在海之门的礁石上时,咸腥的风裹着铁锈味扑在脸上——这和我记忆里任何一次来这里都不同。往日里,海之门总浸在澄澈的蓝里,天是透亮的穹顶,云像揉碎的飘在海面,连海浪拍击礁石的声音都带着童话般的软绵,威廉总说这里是“神遗落在人间的了望台”。可今天,一切都变了。

暗红色的云雾像凝固的血,从海平面尽头漫过来,把整个海之门裹得严严实实。原本碧蓝的海水成了墨黑色,浪尖卷着细碎的泡沫,像腐烂的棉絮浮在水面,连空气里都飘着一股若有若无的焦糊味。太阳躲在云雾背后,只透出一点微弱的、泛着红的光,把高大的海之门轮廓映得有些狰狞——那扇由珊瑚与黑曜石砌成的巨门,往日里总泛着温润的光,此刻却像蛰伏的巨兽,沉默地矗立在血色雾霭中。

我攥紧了袖口,指尖冰凉。威廉没来。我们约好这次要一起看海之门的潮汐,他说要带我找藏在礁石缝里的荧光螺,可现在只有我一个人站在这里。风越来越大,吹得我头发乱飘,就在这时,一阵翅膀扇动的声音从头顶传来。

我抬头,看见一个翅人悬在半空。他的翅膀不是我想象中羽毛的样子,而是半透明的膜翼,像蝙蝠的翅膀却泛着淡紫色的光,边缘还缀着细碎的银粉。他穿着黑色的束腰长袍,领口绣着复杂的暗纹,脸上带着一丝玩味的笑,金色的瞳孔里映着下方的黑海。“你是在找威廉?”他的声音有点沙哑,像磨砂纸划过木头,“这次威廉不在,你是不是很难过?”

那语气里的挑衅太明显了,换作平时我或许会慌,可此刻心里只有对威廉的担心,反倒镇定下来。我仰着头,尽量让自己的声音不发抖:“威廉是不是有事没来?他出什么事了?”

翅人挑了挑眉,倒没继续刁难,只是嗤笑了一声,膜翼轻轻扇动了一下,带起一阵冷风:“这次的事跟往日不同,你该庆幸——你能见到神了。”他顿了顿,眼神里多了点嘲讽,“说不定你对神求求情,他能放威廉出来。”

神?我心里猛地一紧,下意识想追问神在哪里,翅人却像是看穿了我的心思,笑着晃了晃脑袋:“你到了地方就知道了。”话音刚落,身后的海之门突然发出沉闷的声响,黑曜石砌成的门缝里透出金色的光,越来越亮,像要把整个黑暗都劈开。我还没反应过来,翅人突然伸手推在我的后背,一股力量把我往前送,我踉跄着跌进那片金光里,最后听见的,是他飘在风里的声音:“别想着逃,这是你唯一能见到威廉的机会。”

失重感只持续了一瞬,再睁眼时,我躺在一张柔软的天鹅绒床上。头顶是绣着金线的帐幔,空气中飘着淡淡的薰衣草香,和海之门的铁锈味截然不同。我动了动手指,只觉得浑身酸软,像大病初愈一样。就在这时,一个脚步声靠近,帐幔被轻轻拉开。

进来的是个中年女人,穿着深棕色的女仆装,领口和袖口都镶着白色的蕾丝,围裙上还沾着一点面粉。她手里端着一个银质的托盘,托盘上放着一杯冒着热气的牛奶,看见我醒了,眼睛亮了亮,连忙走到床边:“少爷,喝点牛奶吧。你昨天又不舒服了,医生看过了,说没什么大碍,好好休息就行。

英语?我愣住了,大脑一片空白。这是哪里?我不是在海之门吗?怎么会突然听到英语?我试着张了张嘴,想问问她是谁,可出口的却是流利的英语:“我的头好疼,我什么也不记得了。这是哪里?”

女仆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,手里的托盘晃了一下,牛奶差点洒出来。她瞪大了眼睛,语气里满是惊慌:“少爷!您真的不记得了吗?这里是伦敦,是您的家啊!”

少爷?我更懵了,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——那是一双纤细的手,皮肤白皙,指甲修剪得整齐,却比我原来的手小了一圈,明显是个孩子的手。我掀开被子想坐起来,却发现自己穿着白色的丝绸睡衣,身形单薄,分明是个小女孩的模样。

“安娜,我爸爸妈妈在哪里?”我下意识喊出了以前照顾我的阿姨的名字,可女仆却无奈地摇了摇头,伸手轻轻扶着我的肩膀,语气软了下来:“少爷,我叫露丝,不叫安娜。您的父亲……他已经不在了。您现在只有母亲了。”

露丝?伦敦?父亲不在了?一连串的信息砸得我头晕。我靠在床头,看着露丝担忧的眼神,慢慢理清了头绪——我好像附身在了一个叫“乔”的孩子身上,而且这个孩子的身份,远比我想的复杂。

在露丝的耐心解释里,我终于拼凑出了“乔?安纳?格林”的人生。乔是格林家族唯一的孩子,格林家在伦敦有几处庄园和纺织厂,算是老牌贵族,可家族的遗产有个苛刻的规定:必须由男性继承人继承。乔的父母结婚后,一直盼着能生个儿子,可接连几年,只有乔一个女儿。眼看着老伯爵(乔的祖父)身体越来越差,遗产继承的事迫在眉睫,乔的父母终于做了个大胆的决定——让乔假扮成男孩生活,对外宣称她是“格林家的少爷”,等将来继承了遗产,再以男性的身份继续生活,实在不行,就找个信任的人结婚,生个孩子来延续家族血脉。

这件事只有乔的父母和露丝知道。露丝是乔母亲的陪嫁女仆,跟着格林家几十年,忠诚可靠,当年得知这个秘密后,她当场跪在地上发誓,会一辈子守护这个秘密,好好照顾乔。从乔五岁起,她就开始学着做“少爷”——穿男孩的马甲和长裤,剪短头发,连说话的语气都要刻意压低。

“少爷,您以前可勇敢了。上个月在哈林顿勋爵的庄园里,您还赢了击剑比赛呢。”露丝一边给我递过温好的牛奶,一边笑着说,眼里满是骄傲,“您母亲现在在书房,昨天您不舒服,她担心得一整晚没睡。”

我握着温热的牛奶杯,心里五味杂陈。原来这个“乔”,要学着做一个贵族男子该做的一切。而我,现在就是“乔”。

喝完牛奶,露丝帮我换上了一身深灰色的马甲和黑色长裤,还拿了顶黑色的小礼帽给我戴上。镜子里的孩子,留着短短的棕色头发,眉眼清秀,可穿着男孩的衣服,倒真有几分英气。“少爷,上午我们有击剑课,卡特先生已经在训练场等着了。”露丝帮我整理着领带,轻声提醒。

卡特先生是乔的击剑教练,以前是皇家骑兵队的军官,身材高大,留着络腮胡,眼神锐利得像鹰。训练场在庄园的后院,是个铺着木板的露天场地,旁边放着一排排的击剑装备——重剑、花剑、护具,整齐地摆放在架子上。看见我来,卡特先生放下手里的剑,皱了皱眉:“乔,你迟到了。昨天怎么了?你从来没缺席过训练。”

我心里一紧,只能照着露丝教我的说辞:“卡特先生,我昨天发烧了,很抱歉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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