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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35章 计划反击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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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琴快步走到电梯前,看了一下上面定住的楼层。

3楼。

是棋牌室所在的位置。

从梅瑾华走进这里,一共就几分钟时间。

而这期间,自己可一直都看着,并没有其他人进入。

也就是说......对方有很大可能,去的就是这里。

张琴没有丝毫犹豫,伸手按下了上升键。

很快,3楼到了。

电梯门一开,正对面就是棋牌室。

双开的玻璃门上,左边贴着大大的91棋牌,右边则是休闲娱乐。

简单观察了一下,这一层貌似只有这一家店。

张琴思索片刻,抬腿走了进去。

一进门,左边是收银台,里面坐着一位年纪30来岁的少妇。

穿着吊带连衣裙,露出一抹白皙的事业线。

此时她正嗑着瓜子,悠闲的刷着手机。

右边,有个隔出来的小间,三面都是货架,上面摆满了各种零食、饮料。

入口处,还有个烤肠机在运转,香气弥漫。

张琴鼻子不由自主的嗅了嗅,是五香的味道。

作为一个吃货,她可太熟悉了。

要不是还有正事,这不得买上一根尝尝咸淡啊!

“你好,我来送东西给梅瑾华,梅姐,她是在这里吗?”

“206,里面进去右拐第4间。”

少妇抬头看了一眼,随手对着左侧快速示意了一下。

“谢谢啊!!”

张琴谢了一声,便朝着里面走去。

虽说已经清楚梅瑾华就在这里,但还得装装样子,以免显得太突兀。

等离开视线后,张琴就近找了个空房间,静静待了快小十分钟,这才出了棋牌室下楼。

先用手机给自己叫了辆网约车,这才找到金胜号码拨了出去。

很快,电话接通。

“金律,我刚才过来找梅瑾华签委托协议,完事之后,发现了一些不正常的地方。”

“哦....你说?”

正在高速上开着车的金胜,语气中带着点好奇。

张琴眉头微皱道:“梅瑾华第一次来律所的时候,表现的那叫一个有情有义。”

“虽说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,但她还是希望能找个好律师,帮助一下对方。”

“关于律师费这块,更是一副‘不差钱’的口吻。”

“可今天却为了几千块的会见费,跟我讨价还价。”

“紧接着,她在我离开后,立即打了一个电话出去,期间眉开眼笑的,一看心情就很好的样子。”

“最后,更是上了旁边棋牌室。”

“我去探过,一报出她名字,前台收银,或者是老板娘,竟然想都不想,直接跟我说了她所在房间号。”

“很明显,梅瑾华是这儿常客。”

“金律你想想看,自己男人因为‘运输D品’被抓,很可能永远都出不来了。”

“她怎么可能还有心思来赌钱,这正常吗?”

听到张琴这一通分析,金胜瞬间便联想到了那张截图。

当时就觉得有点怪怪的。

现在全明白了。

态度问题.......

绝大部分人,愿意花大价钱来找律师的,心里肯定是焦急状态,甚至恨不得天天追在屁股后头。

一有点风吹草动,便会急不可耐的询问。

可梅瑾华呢?

竟然会主动提出,让张琴去找她签字。

完全就是一副无所谓的语气,一点都不符合作为嫌疑人‘家属’的行为逻辑。

所以,这里面.......

“金律,咱们接下来怎么办?要不要把案子直接给推掉。”

金胜立即否决道:“不,你照常申请接见。”

张琴有些不解的道:“既然知道这个案子有些不对劲,为什么还要往下走?”

金胜冷笑一声道:“正因为怀疑,所以才更要搞清楚。”

“我倒想看看,这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。”

“再说了,委托协议签了,会见费收了,咱们得履行义务不是。”

听到金胜已有了决定,张琴也不再多说什么。

“好的,我这边马上申请。”

“嗯.....那就先这样吧!”

..........

直到下午4点半,金胜才回到了魔都家里。

原本还打算去一趟律所的,可惜高速上小小堵了一个多小时。

一辆拖挂大car临时变道,造成了事故。

所幸后面刹车比较及时,才没有转变成‘十八’连环。

否则不知道得堵多久。

期间金胜接到好几个电话,有工作、有私人。

特别是邹敏。

得知金胜已经在回来的路上后,立即就邀请晚上一起吃饭。

从她语气雀跃程度上,能感受到她此刻的心情很Nice。

估计又是得知了什么‘好’消息。

金胜一开始是拒绝的。

但邹敏很坚持,并表示需要问一下她那个案子的后续处理问题。

明显带着一丝画外音。

金胜上次点过她,有些话最好别在电话里说。

虽说已经认定了‘正当防卫’,不批捕。

但目前依然处于‘取保’阶段。

没人能保证,蜀黍会不会偷偷上技术手段,再盯一段时间。

这是完全有可能的。

思索片刻,金胜还是答应了下来。

见面地点,就放在了自家小区旁边一个‘私房’菜馆。

另外,张琴在下午3点多发了个消息。

提交的会见申请,已经通过了。

时间定在明天上午9点半。

她好奇心比较强烈,决定跟金胜一起去看看。

只是很可惜,现在还不是‘审查起诉’阶段,阅不了完整的卷宗。

关于这一点,很多小伙伴都是一知半解。

特别是社会上流传的‘黄金37天’。

这一说法,其实并不准确。

它指的是.....治安30天内上报、检察署7天内作出‘是否’批捕决定。

但这仅仅只是法条规定中的:理论逮捕极限值。

重点在于一个‘内’字。

比如一些‘单人单案’,特别是强J类型的。

很有可能,蜀黍10天就会送到检察署进行报捕,不到5天就做出了批捕决定。

那怎么说,难道变成了黄金15天啊!

所以在严格意义上来讲,一个刑事案件,得看蜀黍什么时候送上去,检察署什么时候批下来。

两者相加的时间,才叫黄金救援期。

在这期间,随便哪一天都可以放人。

具体得看你怎么做。

一味的死盯着37天,只能是黄花菜都凉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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